李冠廷中国古代文学史-小教一班那些事儿
李冠廷先秦文学之诗经
诗经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诗歌,共311篇,其中6篇为笙诗,即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称为笙诗六篇(南陔、白华、华黍、由康、崇伍、由仪),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
《诗经》的作者佚名,绝大部分已经无法考证,传为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诗经》在先秦时期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诗经在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
孔子曾概括《诗经》宗旨为“无邪”,并教育弟子读《诗经》以作为立言、立行的标准。先秦诸子中,引用《诗经》者颇多,如孟子、荀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人在说理论证时,多引述《诗经》中的句子以增强说服力。至汉武帝时,《诗经》被儒家奉为经典,成为《六经》及《五经》之一
《诗经》内容丰富,反映了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甚至天象、地貌、动物、植物等方方面面,是周代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
内容简介
《诗经》就整体而言,是周王朝由盛而衰五百年间中国社会生活面貌的形象反映,其中有先祖创业的颂歌,祭祀神鬼的乐章;也有贵族之间的宴饮交往,劳逸不均的怨愤;更有反映劳动、打猎、以及大量恋爱、婚姻、社会习俗方面的动人篇章。
《诗经》现存305篇(此外有目无诗的6篇,共311篇),分《风》、《雅》、《颂》三部分。其中《颂》有40篇,《雅》有105篇(《小雅》中有6篇有目无诗,不计算在内),《风》的数量最多,共160篇,合起来是305篇。古人取其整数,常说“诗三百”。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雅”是宗周地区的正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至于“大雅”和“小雅”当从音乐分,“广大而静,疏达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诗经》的艺术技法被总结成“赋,比,兴”,与“风,雅,颂”合称“六义”。
风篇 《风》包括了十五个地方的民歌,包括今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大部分是黄河流域的民间乐歌。多半经过润色后的民间歌谣叫“十五国风”,有160篇,是《诗经》中的核心内容。“风”的意思是土风、风谣。
十五国风
分别是:周南11篇、召南十四篇、邶(bèi)风19篇、鄘(yōng)风10篇、卫风10篇、王风10篇、郑风21篇、齐风11篇、魏风7篇、唐风10篇、秦风10篇、陈风10篇、桧风4篇(桧即“郐”kuài)、曹风4篇、豳(bīn)风7篇。周南中的《关雎》、《桃夭》,魏风中的《伐檀》、《硕鼠》,秦风中的《蒹葭》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
雅篇
《雅》是周王朝国都附近的乐歌,共105篇。包括大雅小雅,共31篇。
《大雅》
《雅》为周王畿内乐调 。《大雅》主要歌颂周王室祖先乃至武王、宣王等之功绩,有些诗篇也反映了厉王、幽王的暴虐昏乱及其统治危机。
《小雅》
《小雅》共有74篇,创作于西周初年至末年,以西周末年厉、宣、幽王时期为多。《小雅》中一部分诗歌与《国风》类似,其中最突出的,是关于战争和劳役的作品。
大雅的作品主要有《文王》、《卷阿》、《民劳》,小雅有《鹿鸣》、《采薇》、《斯干》等。
《颂》篇
《颂》则为宗庙祭祀之诗歌。《雅》、《颂》中的诗歌对于考察早期历史、宗教与社会有很大价值。
近代学者也多以为《颂》是宗庙祭祀之乐,其中有一部分是舞曲。
颂的名篇主要有《清庙》、《维天之命》、《噫嘻》等。
诗六义中的 “赋”
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
《诗集传》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
这里所谓“直言之”,是说不以兴词为引,也不用比的手法,并不是不要细致的形容描绘。因此可以说:兴、比以外的其他一切表现手段,都可以包括在“赋”的范围之内。 作为一种写作手段,它包括得十分广泛。就《诗经》言之,它包括叙述、形容、联想、悬想、对话、心理刻画等。《诗经》的赋法不只是指叙述,不只是所谓“直陈其事”,在抒情写景方面,也达到很高超的地步。
赋法,在《诗经》中也常体现于一些简单的叙事赋法中,包括叙写、联想与悬想等。《诗经》中有些纯用赋法的诗中,也创作出了很深远的意境。《黍离》、《君子于役》、《蒹葭》全用赋法,既无兴词,也无比喻,然而抒情味道之浓、意境之深远、情调之感人,后来之诗,少有其比。诗人写景不是专门描摹之,从抒情中带出;而情又寓于景。
诗六义中的 “比”
”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
《诗经》中的比是多种多样的,大多是篇中有比的句子,个别为全诗皆含比意,如《硕鼠》。
《诗经》中的“比”有两点应特别加以注意:
一为象征。
手法上比较含蓄,但往往从多方面进行比喻,即用“丛喻”之法,有时同于今日的“指桑骂槐”的。
如《小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东有启明,西有长庚。有捄天毕,载施之行。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维南有箕,载翕其舌。维北有斗,西柄之揭。”前半通过一系列的比喻说明东方诸侯国之百姓对西周王朝贵族窃据高位、不恤百姓的愤怒(皆有名无实之物),末尾以箕之翕其舌,斗之向北开口挹取,指出西人对东人的剥削。实际上是用了象征的手法。
二为同时运用通感的修辞手法。
就是说比喻中打破了事物在人的听、说、触方面的界限。如:
《小雅·节南山》:“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以山之高峻,比喻师尹地位之显赫、重要,此以具体物之高,喻抽象的地位之显赫。
诗六义中的 “ 兴”
兴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
兴是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的开头。
朱熹《诗集传》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兴即引发、开头。包括两种情况:
一、情触于物而发为歌咏(即用一个同表现内容相协调的事物为开头)。
(注:兴包括“情触于物而发为歌咏”的情形,是指由于人们生活阅历各不相同,每个人的经历都会有种种偶然的情形,某些事物对一般人来说是漠不相关,但对某一具体人来说,就可能会勾起对旧的经历的回忆,引起很深的感慨)
二、借助某事某物起韵。
从文学发源的整个过程来说,兴是早期诗歌的特征;从诗歌作者的层次来说,它是民歌的特征;如从创作方式来说,它是口头文学的特征。采用兴的手法的作品多在《国风》之中。汉代以后,虽《诗经》被视为经典,比兴之法被提到很高的地位,但如同《诗经·国风》一样单纯起韵的兴词并不见于文人的创作;而从引发情感的事物写起的兴,同比和赋的手法很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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